在乌鲁木齐,放射许可证即放射诊疗许可证,其校验流程如下:
确定校验时间: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疗许可证》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床位不满 100 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 1 次;床位在 100 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 3 年校验 1 次。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三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校验手续。
准备申请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当年放射防护控制效果检测合格报告。
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书、放射工作人员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当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个人剂量监测证明,放射工作人员两年内培训证明。
放射诊疗许可申请报告。
若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办理,被委托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办理。
提交申请: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部分地区支持网上提交,可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相关卫生健康部门的业务系统进行操作;也有些地区需要到指定的办事窗口现场提交。
审核与现场核查:卫生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放射诊疗设备的性能、安全性、有效性等。必要时,相关部门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放射诊疗设备的性能、安全防护措施、操作人员资质等。对于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申请人需要及时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领取校验结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审核和现场核查结果,作出是否通过校验的决定。通过校验的,颁发新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证明;未通过校验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