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注销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乌鲁木齐注销公司的资料会因注销方式(普通注销或简易注销)、公司性质、是否涉及社保公积金或银行账户等情况而有所不同。通常需准备以下几类资料:
通用基础资料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并附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及期限。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若执照遗失,需先办理遗失声明再注销。
公司章程原件:用以核查公司注销流程是否符合章程规定程序。
公司印章:包含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部分区域注销登记完成后会要求缴销。
与清算相关材料
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决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需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签署;国有独资公司需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还需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文件。
清算报告:需经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确认。若公司走破产注销流程,需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替代清算报告。
清算人指定证明:若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或破产管理人申请注销,需提交人民法院的指定证明。
税务相关材料
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不过,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可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公告材料
提供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截图。普通注销公告期通常 45 天,简易注销为 20 天。
社保、公积金及银行账户注销材料
社保注销证明和公积金注销证明:前往对应社保与公积金管理部门注销登记后获取,用于证实已结清相关费用与人员关系处理妥当。
银行账户注销证明:完成工商注销后,持《注销通知书》办理银行销户手续,若注销申请时仍未办银行销户,提交银行账户资料如开户许可证、印鉴卡等供核验即可。
要是简易注销公司,提交《企业注销登记 “一件事” 申请表》、营业执照正副本、《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