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司经营异常如何处理?
一、查明异常原因
查询途径: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新疆)或咨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确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具体原因。
二、根据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
未按时年报
补报年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补报未按时申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公示年报:将补报的年度报告进行公示,以便公众查阅。
申请移出:携带补报年度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补报后的年报截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移出异常名录申请书等),前往企业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移出决定。
未按规定公示即时信息
公示信息: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相关即时信息,如股东变更、经营范围变更等。
申请移出:公示完成后,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
更正信息:对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信息进行更正,确保所有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提交证明材料:提交更正后的信息证明材料,如更正截图、确认函等。
申请移出: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原地址解除异常:
若公司仍在原注册地址办公,可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及原地址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房产证、水电费发票等),并配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核查,确保办公场所与注册地址一致。审核通过后,一般5-20个工作日内可移出异常名录。
变更注册地址:
若公司已不在原地址经营,需在变更决议后30日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地址变更申请,并提供新地址的场地使用证明(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
变更完成后,更新营业执照,并通知银行、税务、社保等部门调整备案信息。
通过工商系统提交移出异常申请。
三、提交申请材料
根据异常原因,准备并提交《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补报年报的截图(加盖公章)、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经营场所)、实地核查记录表等。
四、配合审核与移出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可能进行实地核查。
若审核通过,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更新企业状态,把公司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