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新市区(新市区(高新区))公司疑难注销的步骤如下:
内部决议与清算组组建: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形成同意注销公司的决议。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应当包括公司股东、董事或者债权人代表等,负责处理公司的清算事务。
明确难点类型并处理相关问题:
税务问题处理:需结清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所有税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线下大厅进行 “智能税务体检”,依据报告补缴欠费。若企业注册资本(2024年7月1日后新成立的公司5年内需要实缴,所以在选择注册资金的时候请考虑好填写。)超过 500 万元,必须由备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算审计报告。同时,要携带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及金税盘等设备,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缴销。
法律纠纷与债务化解:若存在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需待司法程序完结后方可继续注销。对于无法联系的股东,依据《乌鲁木齐市企业注销登记容缺受理办法》,通过公示系统公告 60 日后可单方申请注销。
经营异常处理:若因地址异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需提供实际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产权证明或场地使用说明,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除异常名录;如存在年报逾期,需补报缺失年份的年度报告,并缴纳相应罚款,完成后再行启动注销程序。
公告债权人:在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新疆)” 发布 45 天债权人公告,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税务注销:前往新市区(新市区(高新区))税务局办理税务注销手续,提交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算报告等,税务局会审核公司的税务情况,确认无欠税后,出具税务注销证明。
其他注销事项:包括注销社保登记,结清社保费用,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手续,若企业还有其他许可证,如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也需按规定办理注销手续。
工商注销:准备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组成员《录音确认申请书》、经确认的清算报告、税务注销证明等材料,向新市区(新市区(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申请,审核通过后,领取《企业注销证明》。
资料归档:将所有与注销相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