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一般如下:
前期准备:
确认主体资格:申请人需先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需包含食品销售或相关项目。
明确经营项目及主体业态:确定经营项目,如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热食类制售等,以及主体业态,如食品销售企业、餐饮服务经营者等。
配备人员与健康证明:至少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取得健康证明及培训合格证书。所有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包括经营者本人)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准备经营场所与设备:确保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如与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环境整洁卫生。配备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如消毒、冷藏、通风设备等,并绘制布局图或提供实景照片。
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编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
提交申请:
网上申报: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注册企业账号后,找到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办理事项。按系统提示填写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项目、经营场所布局等,并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窗口办理:准备好与网上申报相同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经营场所所在地对应的市场监管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窗口受理人员核验材料后,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并发放《受理通知书》;不符合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的会一次性告知需补齐、更正的内容。
材料审核与现场核查:
资料审查:市场监管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查看材料是否齐全、合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
现场核查:对于部分经营项目,如餐饮服务,市场监管部门会安排工作人员到经营场所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场所环境是否整洁卫生,与污染源是否保持规定距离;设备设施是否齐全且正常运行;食品加工、储存、销售等区域的布局是否合理,工艺流程是否符合防止交叉污染的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是否规范等。
审批决定与领证:
审批决定:相关人员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的结果作出审批结论。审批合格的,同意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许可的结论,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领取许可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核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在法定时限内,通常为 20 个工作日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可选择线下窗口领取或打印电子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