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个体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延续的流程
一、准备材料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申请书:可在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下载或到原发证部门窗口领取。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确保信息真实有效。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若为电子证照,由审批部门通过电子证照库等系统自行调用,申请人仅需携带原件供窗口核验。
与延续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经营场所的具体情况说明:包括经营场所地址、面积、布局等,需与实际情况一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如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确保身份信息真实有效。
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如租赁合同或产权证,证明经营场所的合法性。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证明:部分地区要求提供,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身体健康,符合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要求。
二、提交申请网上申报: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找到食品经营许可延续相关事项,按系统提示填写申请信息并上传材料。
窗口办理:前往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三、审核与现场核查材料审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材料不符合要求,会通知补充或更正。
现场核查:
若申请人声明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经营项目减项或者未发生变化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不进行现场核查,当场作出准予延续食品经营许可决定。
若申请人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增加经营项目,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对变化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会到经营场所检查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许可要求,包括环境卫生、设备设施、人员管理等方面。
四、领取新证准予延续: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准予延续的,会向申请人颁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不变,有效期自作出延续许可决定之日起计算。
领取方式:申请人可前往窗口领取新证,或根据系统提示下载电子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