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司办理进出口许可证需要的资料,包含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及后续在海关、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登记备案的材料,具体如下:
基础通用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其经营范围需有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或 “代理进出口” 等相关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复印件:要加盖公章,能体现公司运营架构与资本状况等。
公司名称和地址的英文翻译:需与营业执照登记情况相符,用于各类对外业务及系统录入场景。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话,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商务部门备案材料需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双面打印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
海关登记材料《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申请表》:按表格说明填写完整并盖章。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已完成商务备案者提供。
企业公章及法人私章:用于申请表或其他文件的必要签章环节。
《电子口岸企业情况登记表》:申请电子口岸卡需同步填写提交此表。
外汇管理局备案材料主要需提交《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并附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原件及复印件等,以完成名录登记,便于开展外汇收支业务。
另外,若为外资公司,通常还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当经营特殊类商品时,如纺织品出口,需根据具体要求,额外提交《纺织品出口自动许可证申请表》、对外经营者保证书、货物出口合同等对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