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需公司加盖公章,并提供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同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股东会决议或股东决定书: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决议内容应明确同意变更法定代表人及相关事项。
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和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来提供,有限责任公司可能是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能是股东的书面决定等。
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提供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公司章程:涉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相关条款的修改,需股东签字盖章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工商部门在审核通过后会收回旧执照,换发新执照。
特殊情况材料:若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