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公司转让商标需准备以下核心资料,并遵循特定流程:
一、基础申请材料
《转让/移转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需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签署,企业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签字确认。
申请书需填写完整,包括商标信息(注册号、名称)、转让人和受让人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身份证明文件
转让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或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
受让人: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或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如有经营活动需求)。
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需提供原商标注册证的复印件,作为商标所有权的重要证明文件。
二、特殊情形材料
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需分别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商标移转情形
若因企业合并、注销等导致商标移转,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如企业合并协议、注销登记通知书、清算组备案通知书等。
共有商标转让
若商标为共有商标,转让人需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文件,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外文材料
若申请文件为外文,需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三、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
根据上述要求准备齐全所有材料,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提交申请
线上申请: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上服务系统提交电子申请,上传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和大小需符合系统要求。
线下申请:前往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商标局委托地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缴纳费用
商标转让申请需缴纳费用,一般为500元/件(线上申请可能享受优惠,如450元/件)。缴费方式根据申请途径有所不同,线上申请可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费,线下申请需在受理窗口现场缴纳或按指定银行账户汇款。
审查与公告
形式审查:商标局对申请文件、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如材料是否齐全、申请书填写是否规范等。若存在形式问题,商标局会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正。
实质审查:对商标转让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包括转让方是否为商标合法所有人、商标是否存在权利争议等。审查过程中可能要求提供商标转让合同等资料。
公告:审查通过后,商标局将在官方网站上公告商标转让信息,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提出异议。
核发转让证明
公告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商标局将核准商标转让,并向受让人核发《商标转让证明》。商标转让自核准公告之日起生效,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