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资料,并遵循一定的流程。以下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相关法律法规整理的,注册分公司所需的资料及流程:
一、所需资料总公司相关资料:
1.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总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3.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应提交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并加盖登记机关菱形章的章程。
4.总公司对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如负责人不是本地的,还需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分公司相关资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如分公司名称需预先核准)。
2.分公司的《企业经营场所证明》,包括自有房产的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的租赁协议复印件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等。
3.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总公司拨付给分公司使用的资金数额证明文件。
5.如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
其他资料:
1.《指定(委托)书》,明确指定办理相关事务的委托人和其权限。
2.如由他人代为办理,还需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注册流程1.名称核定:
1)提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资料,申请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2)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工商登记注册:
1)提交《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及相关资料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如资料齐全且符合规定,则核发《营业执照》。
3.刻制公章:
1)凭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函件,前往指定地点刻制分公司公章。
4.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1)凭《营业执照》及相关资料,前往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5.开设银行账户:
1)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前往银行开设分公司银行账户。
6.税务登记:
1)前往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7.其他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