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在乌鲁木齐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基础必备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这是注销的核心凭证,需交回登记机关。若遗失,需先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注明注册号、名称等信息),注销时携带报纸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者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经营者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办理,需额外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经营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可在乌鲁木齐市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窗口领取,或通过“新疆政务服务网”下载打印。填写时需如实填写个体户名称、注册号、注销原因等信息,由经营者签字确认(委托办理时,代理人也需签字)。
二、税务相关材料税务清税证明
若个体户办理过税务登记,需先完成税务清算,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等,并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税务注销是工商注销的前置环节,未完成税务清算无法办理工商注销。
发票及税务登记证(如适用)
若有未核销的发票或税务登记证,需一并交回税务部门处理。
三、特殊情况补充材料涉及行政审批事项的许可证
若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或后置审批(如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烟草零售等),需携带相关许可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时与营业执照一并交回或办理注销手续。
分支机构注销证明(如适用)
若个体户设有分支机构,需先办理分支机构的注销手续,并提供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证明。
家庭经营相关证明(如适用)
若个体户为家庭经营模式且经营者发生过变更,需提供家庭经营成员的身份证明及同意注销的证明文件,由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
四、办理流程税务注销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公章、税务登记证(如有)等材料,前往税务局结清税务事项,取得《清税证明》。
工商注销申请
线上办理: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填写《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上传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清税证明等),进行电子签名后提交。
线下办理:前往辖区市场监管所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审核与注销
市场监管部门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收回营业执照正副本,发放《注销通知书》。若选择线上办理,需后续前往窗口交回营业执照原件并领取通知书。
后续事项
凭《注销通知书》办理银行账户、社保及公积金账户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