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注销个体户的详细流程
在乌鲁木齐注销个体户的流程主要分为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两大环节,以下是详细步骤:
一、税务注销确认实名认证:
在注销前,确认个体户的法人是否已完成实名认证。若未完成,需携带身份证和公章前往税务大厅进行实名认证。
税盘注销(如适用):
若个体户使用税盘(如金税盘),需先在系统中作废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并修改税盘时钟、抄报当月税费。
携带税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公章等材料前往税务局进行税盘注销。
填写并提交注销申请:
到税务局领取并填写《税务注销申请表》,如实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经营地址、注销原因等信息。
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公章、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发票(如有未核销的发票)等。
审核与结清税款:
税务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检查是否齐全、准确,以及是否存在未结清的税款、滞纳金等。
若存在未缴纳的税款、滞纳金或罚款等,需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缴纳。缴纳完成后,税务机关会出具《清税证明》,证明个体户已完成税务注销。
二、工商注销准备材料:
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已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需缴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若营业执照遗失,需在申请注销时注明原因,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
提交申请并审核:
线下办理:前往辖区市场监管所窗口或乌鲁木齐市市场监管局(水磨沟区发展大道164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线上办理: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进入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模块,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版申请材料后,由经营者进行电子签名。已领取纸质营业执照的,需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交回辖区市场监管所窗口。
工商部门对提交的注销申请和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会当场受理并办理注销手续。
领取注销通知书:
审核通过后,工商部门会收回营业执照,并发放《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通知书》,完成个体户的工商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