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注销社保户时,断缴情况的处理需根据断缴原因和具体险种来确定,以下是详细介绍:
养老保险断缴处理:养老保险中断缴费不会影响已获得的养老保险权益,社保经办机构会准确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并连续计算利息。但断缴会使缴费年限减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降低,导致养老金相应降低。若断缴后缴纳年限不够,退休后领取养老金需延长缴费年限。如果是单位原因导致断缴,可要求单位补缴;个人原因导致的断缴,一般无法补缴,但符合在 2011 年 7 月 1 日前办理社保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医疗保险断缴处理: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三个月以内的,在补足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职工医保待遇;连续中断缴费超过三个月或者一个年度内累计中断缴费四个月以上重新缴费的,视为参保。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后,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而中断职工医保的,自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用人单位停止缴纳其职工医保费起三个月(含办理当月)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按规定补足中断缴费期间职工医保费的,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待遇;四至六个月以内参保的,从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超过六个月参保的,按规定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从第七个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断缴后续处理:如果注销社保户后仍想继续缴纳社保,若有新的就业单位,可由新单位办理参保登记;若暂时没有找到新的工作单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可通过 “乌鲁木齐人社” 微信公众号或支付宝小程序、新疆省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渠道,或前往就近的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新增 / 续保业务。